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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拟定全州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;
二、组织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;
三、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审查工作;
四、组织编制流域水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;
五、协调流域水系的开发工作;
六、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对中型以下水利、水电工程建设的选址、库容规划提出意见;竣工验收;
七、负责编制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;
八、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;
九、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价格、税收、信贷、财务等政策性意见;
十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;
十一、负责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;
十二、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;
十三、指导全州水利综合经营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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